无罪啊?你证明给我们看先啦!
YORMARDER!!!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上载趣事了。要“揾食”嘛,对不起各位。今天在很久没买的星报里找到2则有趣的新闻。没买的原因?没钱嘛。。
趣事1
虽然非政府组织,商会和网民们不断的抗议声浪下,修改证据法令还是在被国会强硬执行。有人可能还不知道,这项法令是你会首先被裁定有罪,然后你自己想办法解释你是清白的。譬如说有人在你网页里留言或贴标签,而这些流言和标签是一些政府认为“不应该”的东西,如果政府看到这些东西的话,你就会被莫须有的裁定有罪。几天前网民们为了抗议这项不公平的法令,在网上搞了一项称为“互联网大停电之日”的活动。这个活动得到非政府组织,商家以及人民的支持,但是这似乎没有什么帮助。今天政府宣布说这项修改法令将会持续,换句话说是没有商量的余地。你知道谁发布这个声明吗?就是我们的“网民最爱”,莱依斯是也。好笑的是老莱发布这项声明的字眼。。。。
这种说法可能只有律师才明白。对于像我们一般普罗大众来说,你在说什么鸟?老莱,你的意思是说,“你不用担心啦,我们不是假设你有罪。我们只是假设你的网页/面子书/推特/部落格里的全是事实。除非你可以证明那不是你写/你贴/或者是你自己的网页,你就是有罪,明白吗?”
趣事2
“青年及体育部长,阿末沙伯里基已经分配80万令吉给国家跳水队来整修国家水上运动馆。队员可以展望未来更舒适的训练坏境。”
哇!这真的是一贯政府做事风格,不是吗?他们基本上像是告诉全马上下所有男女运动员,“你去赢一些奖牌回来先啦!如果你赢的话,我们会考虑给你和你参与的运动队伍一些钱,好吗?”
我的问题是,如果水上运动馆需要整修的话,为什么不早整修?你的意思是如果潘德雷拉没有赢奥运奖牌的话,运动馆就永远不会整修?这是什么逻辑?
对!这就是马来西亚国阵的做法!你要支持吗?你支持我们先啦!赢些奥运奖牌回来再说。
不过,我有点困扰啦!李宗伟打个半死赢回一枚银牌,但是为什么还是有一大堆满怀抱负的大马年轻人还在街边和椰子树下打羽毛球?我还以为会有些议员提议分配钱建造数千数万间室内羽球馆,没有吗?
YORMA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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