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8, 2012

万分歉意!



我知道我已经很久没在Yormarder!!!上写东西。有人可能以为我被“消声”,或者被收买,以及种种其他猜测。事实上我转用了社交媒体为我的留言板,嘻嘻。我虽然很久没在这里写东西,但是我有在面子书和推特里发言,回应比Yormarder!!!来得快。如果有值得探讨的议题的话,我依然会在Yormarder!!!里写东西。你们有些人告诉我你们想要继续追看Yormarder!!!,原因是你们懒得,或者不会上面子书和推特。为此我决定将面子书上的留言照版抄过来,可以吗?谢谢你们的支持,感激不尽。


YORMARDER!!!

Sunday, September 9, 2012

请愤怒吧!


前两个星期法庭宣判两名强奸疑犯无罪,一名被媒体渲染成“前途无量”的保龄球过手,另一名则是和12岁女孩发生性关系的电子技工。如果你感到裁判结果不齿的话,请阅读下则文章。请你们觉得愤怒,请你们做点东西。给你们的地方议员写写“情书”,也顺便写写东西给报章和网络。让全世界听到你们的控诉。


YORMARDER!!!


双重标准的裁判 (勇敢新世界,阿兹米。沙隆姆)Brave World, Azmi Sharom


我们有是对法庭的决定感到满意,有时却觉得非常诡异。但是如果我们忽略一些法庭的裁判,那我们就犹如活在刀口边。

胡斯兰。胡仙被判监禁1年,罪名是向法官抛掷拖鞋(没丢中)。诺。阿兹占强奸13岁女童,结果不用坐牢,只是缴付罚款就可。这种奇怪的裁判让我想到胡斯兰的刑罚也太过于苛刻。如果丢拖鞋就受到如此严重的惩罚的话,那么法庭的公信力可以说是岌岌可危。就此而言,我们根本不可能忽视这两件审判得前后不一的案件,它们之间的惩罚可以说是差个十万八千里。


坊间对于法官的判词诠释感到哗然。原来只要你是“前途光明”的保龄球过手,就可以足够让你脱身强奸罪而不用坐牢。老实说,这位法官脑里想的所谓“前途光明”是什么意思?这家伙是个强奸犯;他自己也承认。他也永久性不能再代表马来西亚出赛。


但是如果你认为这案件可能有减刑的议题在,例如性关系要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发生,容许我做些争辩。


在这案件里,女方是个未成年少女,也就是说他犯下的就是法定的强奸罪。同意不同意,已经不在争辩的范围里。这么做的理由很简单,我们的社会在很久前已经立志要保护这些未成年少女。不管这些少女在某种程度上又多成熟,不管任何情况,我们的社会都不认为16岁以下的少女能为她们的性行为作任何决定。我们要考虑和保护到她们的生理和心理因素,性行为关系到一名少女的前途。如果一名少女在发生性行为后怀孕的话,她们只有选择生下来;或者是堕胎,这将会对她们的生心灵带来创伤,也可能会伤害到她们不完全发育的躯体。


我引用“社会的孩子”来形容,因为我觉得年龄层是因国家和文化所不同。但是在法定的强奸罪里,我们根本不能用这些人文因素来衡量。最重要的是我们重视我们国家的女生,我相信马来西亚人都珍惜他们的孩子。我们要他们拥有美好的童年,让他们能快快乐乐的上课,增进知识,把他们自己的未来基础打好。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尽可能保护他们,让他们能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成长。这名法官可能没有想到这种长远的情景。如果他有想到的话,这不只是单单关系到诺。阿兹占和那位女孩,这也关系到全国的女生,还有我们对她们的关心。


这名法官的决定已经严重的打击到我们国人所认同的其中一项高贵的价值观 ——  那就是我们需要关心和保护我们的孩子。



Tuesday, September 4, 2012

礼拜天好有趣


有咩?我不知道咧!


近来我们可以从电子报上看到政府颁发奖励现金给到国庆日庆典的学生们。如果没错的话,应该是每人一百块左右。换来的是每人一件T恤,一面国旗,还有一场假得不得了的爱国情操。今天布城方面在大马内幕者(点击这里)里否认有这件事。这项声明是由民政党主席,许子根所发表。他说,“我不知道这件事。国家团结及统一部门动员自愿治安队的其中一员,Jiran Muda。我们只是提供交通和食物。”


好笑的是我们这位许大哥似乎不食人间烟火已经有好一段时间了。不是吗?嘻嘻。。


YORMARDER!!!

关于宗教一些有意思的事实


基督教:

一个耶稣,一本圣经,一个宗教。但是拉丁基督徒永不踏进叙利亚教堂一步。

这两种基督徒永不踏进马托马(Marthoma)教堂。

这三种基督徒永不踏进五旬节(Pentecost)教堂。

这四种基督徒永不踏进救世军(Salvation Army)教堂。

这五种基督徒永不踏进基督复临安息日(Seven Day Adventist)教堂。

这六种基督徒永不踏进正教会(Orthodox)教堂。

这七种基督徒永不踏进耶谷派(Jacobite)教堂。

在印度一个克拉拉省内竟然有146个种姓制度,但是不同种姓永不踏进彼此的教堂。。。!

一个耶稣,一本圣经,一个宗教。好一个团结啊!


回教:

一个阿拉,一本可兰经,一个先知。。。!
全部穆斯林都叫彼此兄弟!

但是,希亚和苏尼两派人永远看彼此不顺眼,还会到处自相残杀。

希亚(Shia)派永不踏进苏尼(Sunni)回教堂。

这两种回教徒永不踏进阿哈马迪亚(Ahamadiyya)回教堂。

这三种回教徒永不踏进苏菲(Sufi)回教堂。

这四种回教徒永不踏进穆甲希丁(Mujahiddin)回教堂。

穆斯林里有13个种姓分别,但是这些兄弟们永远不能在同一个地方祈祷。

这些兄弟们在回教创教500年后还在以上苍之名互相残杀/轰炸/侵占/谋杀/强暴彼此。。。!

他们以上苍之名永远不能和犹太教和基督教和平共处,然而这三教都拥有共同的先知,亚伯拉罕(Abraham)。

美国对伊朗和阿富汗展开攻击,支持老美的竟然是这些国家的回教邻国!

一个阿拉,一本圣经,一个先知。。。!好一个团结!不是全部穆斯林都是恐怖分子,但是全部恐怖分子都是穆斯林!而且在恐怖袭击里牺牲的居然有60%是穆斯林。

他们以上苍之名互相残杀。


兴都教:

1280本宗教书,1万条宗教评述,多过1万条分支评述,3亿3千万个神明,不同的教义,上千的神仙,上百种语言。。。但是每一个人都去同一间庙。。兴都徒上万年都不曾以上苍之名争吵。

Monday, August 20, 2012

周五趣事



                                         无罪啊?你证明给我们看先啦!


YORMARDER!!!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上载趣事了。要“揾食”嘛,对不起各位。今天在很久没买的星报里找到2则有趣的新闻。没买的原因?没钱嘛。。


趣事1

虽然非政府组织,商会和网民们不断的抗议声浪下,修改证据法令还是在被国会强硬执行。有人可能还不知道,这项法令是你会首先被裁定有罪,然后你自己想办法解释你是清白的。譬如说有人在你网页里留言或贴标签,而这些流言和标签是一些政府认为“不应该”的东西,如果政府看到这些东西的话,你就会被莫须有的裁定有罪。几天前网民们为了抗议这项不公平的法令,在网上搞了一项称为“互联网大停电之日”的活动。这个活动得到非政府组织,商家以及人民的支持,但是这似乎没有什么帮助。今天政府宣布说这项修改法令将会持续,换句话说是没有商量的余地。你知道谁发布这个声明吗?就是我们的“网民最爱”,莱依斯是也。好笑的是老莱发布这项声明的字眼。。。。


“不要对修改法令的规定感到怀疑和恐惧。它是基于事实的假设,而不是有罪的假设。”(点击这里)


这种说法可能只有律师才明白。对于像我们一般普罗大众来说,你在说什么鸟?老莱,你的意思是说,“你不用担心啦,我们不是假设你有罪。我们只是假设你的网页/面子书/推特/部落格里的全是事实。除非你可以证明那不是你写/你贴/或者是你自己的网页,你就是有罪,明白吗?”


趣事2

马来西亚真的是一个爱运动的国家。我们全天候都在推广运动,但是我们就是有我们自己独特一套做法。今天星报里(点击这里)有我们那套独特栽培运动新秀的例子,新闻里写道。。。


“青年及体育部长,阿末沙伯里基已经分配80万令吉给国家跳水队来整修国家水上运动馆。队员可以展望未来更舒适的训练坏境。”


哇!这真的是一贯政府做事风格,不是吗?他们基本上像是告诉全马上下所有男女运动员,“你去赢一些奖牌回来先啦!如果你赢的话,我们会考虑给你和你参与的运动队伍一些钱,好吗?”


我的问题是,如果水上运动馆需要整修的话,为什么不早整修?你的意思是如果潘德雷拉没有赢奥运奖牌的话,运动馆就永远不会整修?这是什么逻辑?


对!这就是马来西亚国阵的做法!你要支持吗?你支持我们先啦!赢些奥运奖牌回来再说。


不过,我有点困扰啦!李宗伟打个半死赢回一枚银牌,但是为什么还是有一大堆满怀抱负的大马年轻人还在街边和椰子树下打羽毛球?我还以为会有些议员提议分配钱建造数千数万间室内羽球馆,没有吗?


YORMARDER!!!